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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人赡养纠纷,八个子女被判按月支付赡养费并分摊养老院费用

2026-10-21 · 广东方誉律师事务所

本案例整理自公开裁判文书与官方通报,并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裁判思路参考,不构成对结果的承诺。

案例信息

  • 案由:赡养纠纷
  • 审理机构:连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判决八名子女按月支付赡养费并分摊养老院费用,双方服判息诉
  • 裁判年份:2025

案情概要

九旬老人何老太的赡养问题,八个子女各执一词、争执不休,最终诉至法院。

多子女家庭的赡养纠纷,争的表面是钱,实际往往是老人既往的照顾分工与财产安排是否“公平”。

处理结果

连州法院法官胡健科依法判决八个子女按月支付赡养费并分摊养老院费用。

判决后,承办法官又进行了释法答疑,双方均服判息诉。

实务要点

  1. 赡养是法定义务,不因父母在财产分配上“偏心”而免除,也不因子女之间约定而转移。
  2. 赡养费数额综合老人实际需要、子女负担能力与当地生活水平确定,不是平均分摊那么简单。
  3. 养老院费用属于赡养义务的组成部分,子女不能以“不同意送养老院”为由拒付。
  4. 判决后仍不履行的,老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直接扣划子女账户资金。

给当事人的提示

多子女家庭最好在老人尚能表达意愿时,就赡养方式、费用分摊、就医陪护形成书面协议,并保留费用凭证。争议已经发生的,先申请人民调解或村委会介入;确实无法协商的,老人本人可直接起诉,不需要其他子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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