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专栏

清远人注意!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别人用,可能构成犯罪

2026-08-19 · 方誉律所内容组

“我只是把银行卡借给朋友用了一下,怎么就犯罪了?”这是清远不少市民的真实困惑。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案件大幅增加,很多人的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电信诈骗等犯罪活动。

什么是帮信罪?

《刑法》第287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简单说: 明知别人在搞网络犯罪,还把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户借给他用,就可能构成帮信罪。

清远本地案例:

在清远的一起案件中,当事人车某为谋取少量报酬,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接收电信诈骗资金并协助取现,被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

哪些行为容易触犯帮信罪?

  • 出售、出租、出借银行卡、手机卡

  • 提供支付宝、微信等支付账户给他人使用

  • 帮助他人转账、取现

  • 提供网络技术支持

给清远市民的提醒:

  1. 银行卡、手机卡不要随便借给别人,即使是最好的朋友。

  2. 不要贪图小利,几百块钱的“好处费”可能换来刑事犯罪记录。

  3. 如果发现账户被用于犯罪活动,立即停止并报警。

  4. 一旦涉案,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争取从轻处理。

本文为普法知识介绍,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